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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笔日记800字

时间:2024-07-13 17:56:11
随笔日记800字

随笔日记800字

导读:日记简介,夸父的脚步落进了地底,隐藏进了阴云背后的阳光开始精疲力尽,世间万物渐渐地冷了下来,暗灰色的视野笼罩着...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,记得转发分享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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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一:冬日随笔

夸父的脚步落进了地底,隐藏进了阴云背后的阳光开始精疲力尽,世间万物渐渐地冷了下来,暗灰色的视野笼罩着萧条的大地。从十二月开始,气温直线下降,卷进身体里的寒流冰冻着灵魂。孤独的芦苇在四野寂寞地挥手,一个人的脚步游离在青石板路上,说不尽的冷冷清清。

冬的温度开始衰竭,肆无忌惮的风席卷寒冷傲然行走在苍茫的大地上。四处飞舞的尘埃,逐渐消瘦的枝叶,徒劳地在萧萧风中作无谓的最后挣扎。

静立或者摇动,那不是一棵树能够自主的。芳草用微弱的气息守住呼吸,不知名的鸟儿呢喃低鸣,岁月的心跳恪守冬季独有的庄严。

走进田野,走进荒凉的十二月。暗沉沉的天穹下裸露出冬的脊梁,枯竭的河流日以继夜地私语,残破萧条的大地上,万事万物的灵魂寂静无声。

用眼睛去感受冬天,那是一幅浅浅的水墨画。目光所到之处,一片枯败贫瘠。更远处的山失去了往日的色彩,凄清落魄而毫无生机。

用耳朵去感受冬天,那是一首淡淡的古筝曲。迷茫伤感的音符,被风的纤手细细弹奏。张开耳朵,听一片河山轻轻奏响凄婉忧伤的音韵。

关于冬天的意识,应该从一股寒流开始。在这一季冰冷中遍搜各种冬的印象,奈何所有心事纷纷冰冻,思想拐角处一切回忆通通退让。

站在冬季的风口,看漫天飞舞的枯叶和尘土在半空中翩跹,看微弱的阳光从这个山头爬到那个山头。不觉生出了许多黯然伤怀的情结。躺在冬天的怀里,听枯枝败叶在不远处悉悉索索地呻吟,听风的号叫从这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。便无端生出许多的情怀来感叹季节的无常。

心,开始莫名地惆怅。身体里的水分,秘密风干。空荡的天穹下,感觉自己好像成了一粒随风飘摆的尘埃,不知所措地徘徊在偌大的旷野里。

心绪,陡地沉重。阴云里堆积的感伤暴露在冬日的阳光之下,冷空气中凄凉的思想被岁月的光阴一一丈量。一座铁塔,横亘在冬季的腰间。

前进或者后退?彷徨的脚步僵直在风中的旷野。起落不定的枯叶谱写着此时此刻的心情,一根根紫外线,无法触及最冷的心里。

心事徘徊不定,思想徘徊不定。当我沉睡的思想被冰封,那枚时光的书签就掉落在茫茫的天地间,伴着风声一起淹没在冬季冰冷的气流之中。

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石台第二中学高二:周炀

篇二:早间随笔

听着闹钟的响起,一天的生活又要开始了。留恋的蹭蹭枕头,按掉闹钟,起身穿衣,生活依旧在继续。

听着窗外热情的呼喊声,总觉得他们格外的活力四射,不远处的篮球,排球场上,口哨声,球拍击在地上的声音,说话声,笑声,似换成一缕一缕的丝线,交织着,缠绕着,穿过场地旁边的马路,飞到二楼,透过窗户,最后进入我的耳朵里。莫名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,似乎窗外的热火朝天的场景离我离得格外遥远。只是一场广播剧,里面的故事在继续,而故事却只是一场故事。

总有一种啼笑皆非与世隔绝的错觉,似乎一部手机,一台电脑,亦或是一本好看的小说就可以彻底远离人群,不出房门,安静的呆在房间静享独处的悠然时光。喜欢那一种“闲看庭前花开花路,漫随天上云卷云舒”的幽静与淡然。想象着未来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屋子,这样的话,客厅一定要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,有一个洁白柔软的沙发,地上一定要铺上厚厚的毛毯,或许,要又一只小小的拥有着洁白柔软的毛皮的小狗,对了,一个向光的阳台必不可少,阳台上要摆上一个竹制摇椅,冬天就铺上厚厚的毯子,夏天这样就可以很好。然后闲暇之时可以斜靠在沙发之上,狗儿靠在我的腿上,窗帘彻底打开,光线透过落地窗照耀在身上;亦或者在阳光正好之时,靠在摇椅上,或者手捧一本小说,旁边备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,咖啡也是可以的,不加糖就很好,喜欢的是咖啡最初的味道,特苦也亦是可以得,这才是它的原本。

总有朋友说过明明是潮气蓬勃正值青春的小孩子,却偏偏想着一些老年人才会想过的`生活。不过确实是小孩子才会想到的事情,天真浪漫,只是处于父母营造的温室之中,不知世事。快节奏的生活中又岂能偏居一偶呢?不说其他,生计就是大问题。总是要为养家糊口而去早出晚归的,劳累了一天,回来还有那种小资情调吗?大概顶多还是洗洗睡睡然后一天便过去了。

但是还是有着莫名的幻想。归咎到底还是喜欢安静温和的氛围。生活还是应该继续,人是群居动物,总是要一起生活,但是拥有自己的小小空间才会有一种安全感。零距离的接触早晚会有大问题。

似乎无意间思考了很多,窗外的比赛依旧在继续,穿戴完好,打开房门,阳光正好,笔直的照射而来,新的一天活力四射的开始了。

篇三:随笔冬言

我非常得讨厌冬天

我住在一个并不是很富裕的城市。而这边的冬天开始越发的寒冷。而我从小到大都是一直很怕冷的动物。所以,即使有时候真的有很大很大的太阳。我也一定会穿很多很厚的衣服。

可以这么说:我讨厌我所生长的地方。我厌恶我所生长地方的冬天。

在冬天的晚上我都很喜欢出去逛街。这时候就习惯把身体收得很紧很紧,而不管是记忆中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比我要坚强许多。我一直佩服那些能在冬天里大释笑容的学生。他们无畏冬天的寒冷都可以有着很多很多作为。我想我就是在夏至未至里的陆之昂,是那么那么的害怕冬天。

就突然的想起你

而你现在又在干什么

应该是对着手机冥思苦想,考虑用怎样的话语来回答他所问出的问题。还是搓着手在一倒题上花了好长好长的时间

那,也没那般的冷到这样的时间需要搓着手来取暖。

所一这一定是我的幻觉。

有时候也会怀念夏天。因为那样的日子会有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冰饮。有着非常宝贵的两个月的暑假。而也可以在那般阳光充足的季节才可以大释地绽放笑脸。

很疯狂的样子。

其实你却不知道。有时候我想起某些事却是有那么地悲伤。

我有时候也会想我应该可以拥有很多很多的梦想。就比如说大家都可以很快乐很幸运的接受一切。我至今不知道所谓的幸福是怎么样的。所以曾经说过的祝你幸福也是一件很傻很傻的事。

而我在以后又是一个怎样的人?

即使想起你们。或许也是在不经意间翻取同学录才知道。也应该会有些模糊。人始终都无法逃离忘记这块流域。那曾经说过会因为一些人付出一切和生命。现在想起来。是觉得温暖还是觉得忧伤。

而你却永远不知道前方的路是怎么样。即使是沼泽。你说不定也会认为是她所给你的温柔陷阱。终究是踏上去。悲哀的是你连死在谁的手里都无法知道。还一直以为是她所设计的而耿耿于怀。

年轻便给了你仇恨青春的资本。

就像我现在这般。无畏的像个勇士。往未知的方向前行。

就如突然截至的结局

哪天因为你的话而出了车祸

我有一个非常喜欢的作家:

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,最遥远的梦想。

即使明天天寒地冻,路遥马亡。

篇四:深夜随笔

此时应不算是深夜的。但若放在学校,我也应该是在床上准备入睡了,所以姑且就叫现在作“深夜”吧。

我自认为在夜里我的思绪反而会更宽、更远,或许是初三经常熬夜的原故,回到家中,更适应在夜晚不亮的台灯下写写画画。让我早些上床,倒不适应了。

其实,在夜里独自写随笔也算是我较早养成的一个习惯。孤灯一盏,侧面靠窗,MP3里放着虽能倒唱如流却一直听不腻的歌曲,任思绪顺着笔尖不羁地流淌

夜晚的世界是宁静的,但夜晚却能使人的心思翻江倒海。抛却周遭的喧嚣,借一个平台,留一个与自己对话的机会,给心灵一点反思。

记得初中时,我在一篇关于“夜”的文章里,写个这样一句话“白天的世界是世界人的世界,而夜晚独处时,世界就是我的”。这话便能充分表达我的意思了。

懂得深夜思考的人早已有之。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一位伟大的诗人独自面对皎洁的明月,吟出了思念故乡的千古名篇《静夜思》。夜,自古就是引人思考的药引孤单时趁夜色“举杯邀明月”;相思时期盼共话“巴山夜雨”;夜半时有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窃窃私语,也有琵琶女的伤感哭泣夜,总是不断拨弄人们最敏感的心弦,诱发人心最深处的情思。

我从来反对将夜与黑暗联系起来,而也不赞同与光明割裂的说法。为此,我时为夜平过反的。听够了喧闹,难道不想听听蝉鸣制造出的宁静吗?看多了骄阳似火,难道不想体会一下凉夜如水吗?夜时太深沉了,但深沉不是黑暗,是上帝赐给人类休息、遐想的美好时光。金乌的飞翔固然灿烂;广寒宫中嫦娥的独舞一样绚丽动人。

巴金在“长夜”里感概,“我进到了另一个时代里去经历另一些事情”。试问有谁能在喧嚣的白昼里独自将自己置身令一个时代呢?

我是无法企及巴金这样的境界的。但是,每次我在夜晚走上阳台,看夜空下蒙着淡淡的霓虹,昏黄的路灯照着偶有车辆往来的街道,月儿镶进黑布帘中时,仍时会浮想联翩的:抑或是回忆过去,抑或是想想未来,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,在朦胧的曲调中突然触及到所谓的少年愁

每每在夜里写作业累了时,便将脚搭在桌上,转着笔看自己印在黑色窗户上的模糊身影,什么也不想,只盯着影子发呆,这也许就只在夜里有此情此景了。

写到此,嘀嗒的时钟声告诉我:夜确已深了!

篇五:无心随笔

我的心不见了。

又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午后,淡漠地看着北归的大雁,怒火不由心生,猛地抓起泥土,拼命朝前扔去。在林子中惊起几只不知名的鸟儿。这在以前是从没有的事,但不知从何时起,我开始变得暴怒无常。常常一个人沉默着,然后忽然将周围一切可以利用的物体猛然甩出,所以,房间常常想起物体破碎的声音。

因此,我出发了,去寻找丢失的心。

我听我一个朋友说,酒吧里的一个酒保会占卜。原本我是不屑于理会这等荒谬可笑的东西,但也确实是无法可想,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试试。于是我不得不扮成一个不良少年,钻进了那间酒吧。

灯光依然是让人晕眩的昏暗,狂野的音乐更是备受我的唾弃,那些嘈杂热闹而又比谁都空虚寂寞的男女,我实在不愿多看他们一眼。

然而柜台却是很明亮的,就像在黑暗中闪烁的银灰炫光。这股炫光似乎有意识的吸引我向前,走向柜台上的人影。待我看清楚时,我发现他似乎长得十分不错,很年轻。但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劝他离开这该死的职业。

他并没有看我,反而低着头,仿佛知道我来这儿的目的。他问我点什么,我说鸡尾酒吧。

他沾酒的技术好像不错,看着他调酒就像在看一场舞蹈表演,最后她在上酒瓶上加了一颗樱桃。我喜欢樱桃,因为樱桃高雅美丽青涩而骄傲,红得晶莹的外表上看起来不想水果反而像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。但我认为樱桃不喜欢酒,因为酒里面含杂了太多东西,太多我不满意的东西。但当我喝下去的时候,樱桃还是樱桃,但红的鲜艳,青涩融进酒里变成了醇,我试图寻找着樱桃的骄傲,但发现酒已经干了。我在想我是否太薄浅了。

他的嘴角勾勒出一股深不可测的笑容,他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从前有个挺会跑的男孩子,他的父亲要把他训练为短跑健将,后来他在比赛中得了第一名,但在到终点时他却倒下死了,死在在终点迎接他的父亲的脚下。我默然了,悲剧,我气馁了。看着他的眼中有某股东西熄灭了,他看着我,轻叹了一声摇了摇头,径自走向了黑暗的角落。

我离开了酒吧,脑子一片空白。

我突然释怀的笑。

我真的太薄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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